论乌龙球
新语
“乌龙球”是足球比赛中一个很常见的说法。乌龙一词来自英语“own goal”,意思是“球员误把球踢入本方的球门内”。由于“own goal”一词与粤语的“乌龙”一词发音相近,而粤语“乌龙”也有“搞错、乌里巴涂”等意思。大约在上个世纪六、七十年代的时候,香港记者便在足球报道中开始使用“乌龙”一词来翻译“own goal”。
“自摆乌龙”是乌龙球的成语说法,它源于广东的一个民间传说:久旱之时,人们祈求青龙降下甘露,以滋润万物,谁知,青龙未至,乌龙现身,反而给人们带来了灾难。所以,“摆乌龙”引用到足球赛场上,指本方球员误打误撞,将球弄入自家大门,不仅不得分,反而失分,这与民间传说的意思是十分吻合。后来“乌龙”一词就逐渐流传开来。
“乌龙”一词流传到现在大约有三、四十年的历史了,但现在看来有被滥用的迹象。甚至在某些网站的足球频道中,专门有对乌龙球的统计,而且统计数量也逐年提高。似乎是只要是皮球的最后一击碰到了防守队员后进入球门的球,都会被统计为乌龙球。照此看来,守门员触摸到了但没能挡住的进球都应该是“乌龙”了。这样一来“乌龙”岂不是太多了?
我觉得,对乌龙球的统计这一做法是很不人道的,将一些似是而非的球都归结为“乌龙”更是对场上球员的不尊重。踢过球的人都知道,仅仅是因为自己的防守不到位而导致己方失球,防守队员都会很自责,更不用说是碰到皮球而没能挡住的入球。如果媒体和观众再把这个碰到了自己身体后的进球,说成是“乌龙”来加以嘲讽,这对于球员来说肯定是一个伤害。而由此产生意外,就更不是我们大家不愿意看到的。比如,在1994年7月2日,这个世界足球史上一个黑暗的日子,这天凌晨,哥伦比亚国脚埃斯科巴在麦德林市印弟安人餐馆的停车场内,被穷凶极恶的歹徒枪杀,时年27岁,而这一暴力事件的直接导火索竟然就是埃斯科巴在美国世界杯上,未能将对方的射门挡出,而被媒体认为是一个“乌龙”的进球。
世界足坛最快的一粒乌龙球要追溯到1977年1月3日,在主裁判吹响开场哨之后,剑桥联队球员克鲁斯不假思索地一记大脚,欲将球回传门将,正在门前做准备活动的门将猝不及防,只能眼睁睁地目送皮球滚进了自己把守的大门,此时比赛仅仅进行了6秒钟。这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乌龙,因为克鲁斯主观上踢球的方向就是朝着自己的门而去的,却和守门员缺乏默契从而导致失球。但是现在被大家“定义”为乌龙的很多球,仅仅是因为后卫阻挡皮球飞向己方的球门,但由于球的速度太快,或因为球员站位离球较远,或球飞行的线路忽然变化等客观的因素,没能把球档出去,而使得皮球变线后继续飞向己方的球门。
比如:本届世界杯的所谓第一个“乌龙球”,发生在小组赛B组英格兰对巴拉圭上。第3分钟,乔-科尔在前场左侧边线附近创造任意球机会,第54次臂戴英格兰队长袖标出战的贝克汉姆主罚右脚开出半高平球,巴拉圭队长加马拉跃起头球解围,但由于皮球过高,皮球蹭了加马拉头皮后直奔自家球门而去,尽管比利亚尔做出扑救动作但皮球还是从他手边飞进球网。我觉得,把这样的球归为“乌龙”有些勉强,首先,小贝的罚球本身就是冲着对方球门而去的,加马拉是想把球挡出去,无奈球高了一点,所以没能更多地改变球的运行方向,即,加马拉是在阻挡皮球飞向球门。其次,显然,加马拉对此球因该负有责任,他自己肯定也会对此感到深深的自责,但我们以“乌龙”来嘲笑他,就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,这显然是对加马拉不公平。第三,小贝的任意球罚得十分精彩,即使加马拉不碰,球未必进不了,但现在却没有功劳了,这对小贝也不公平。最后,把乌龙球也排进射手榜,更让人觉得很是滑稽。就像是在英雄榜中赫然出现了逃兵的名字一样,有些可笑和荒唐。毕竟,足球比赛的比分是以皮球进入哪方的球门来计算的,而不是以踢进去的球员来衡量的----即使是乌龙球。
(写于2006年7月14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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